来源: 光明日报
“我是反诈主播,请问您是什么主播?”“我是娱乐搞笑的,哥,我没犯啥事……”近日,河北秦皇岛反电信诈骗民警陈国平以直播连麦的形式宣传“国家反诈中心”App,网友纷纷点赞。这个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组织开发的App,也一度登上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榜首。
10月19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对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有何实招、硬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有何审议意见和立法建议?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案件高发,制度建设刻不容缓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多发高发态势难以有效遏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坚决打击治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10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宁在作关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说明时表示。
当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应用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越来越多的生活场景被搬到网络上,互联网上的安全也变得越发重要。
如何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如何补足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治理的薄弱环节,形成打击治理合力?此次提请审议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结合防治网络诈骗工作实践的迫切需要,作出进一步规定。
李宁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主要是按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的要求,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
多措并举,草案亮点纷呈
“账户有风险,请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后再转账。”近日,一款交互模拟产品“反诈盲盒”在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博览会上亮相。
打开“反诈盲盒”,一位网络“男友”会用各种甜言蜜语“哄骗”你转账,在此过程中,屏幕上不停有弹窗提示防骗信息,AI客服也会对你“百般劝阻”。
如今,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反诈提供了新的解题思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也作出相应规定,为利用大数据反诈提供制度支持。
草案规定了金融、通信、互联网等领域涉诈异常情形的监测、识别和处置,包括高风险电话卡、异常金融账户和可疑交易、异常互联网账号等,规定了相应救济渠道。此外,草案规定金融、通信、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相关跨行业、企业的统一监测系统建设,推进涉诈样本信息数据共享。
此次立法进一步完善了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草案规定,落实实名制,规定电话卡、互联网服务真实信息等级制度,建立健全金融业务尽职调查制度;对办理电话卡、金融账户的数量和异常办卡、开户情形进行限制,防范开立企业账户风险。
对症下药,筑牢反诈“防护墙”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案很多是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所导致的。“数据泄露一直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高友东表示。
对此,高友东建议规范企业数据的管理要求,建立数据审计制度;建立数据安全第三方监管平台,加大数据安全投入;建立完善数据安全评价体系,对于互联网企业及同个人信息相关企业的信息化平台,必须经过数据安全评价。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修文也建议进一步增加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规定。“如可针对非法搜集、倒卖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等规定相应打击治理措施等。”刘修文说。
“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往往是老年人、青少年等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自助、自救能力都很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差,电信网络诈骗对其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往往是颠覆性的,甚至可能带来生理、心理上的不可逆转的伤害。”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宫蒲光建议,增加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法律责任。(记者李睿宸 刘华东)
摘自:全国人大网